奖励20万元!第五届“海河工匠”选拔工作开始啦!

2024年01月03日 17:17:03海河工匠浏览量:4次

按照《市人社局关于开展第五届“海河工匠”选拔工作的通知》(津人社办函〔2023〕519号)要求,现将东疆开展推荐高技能人才参评天津市第五届“海河工匠”工作的有关事宜公布如下,快来了解一下!

各有关单位:

按照《市人社局关于开展第五届“海河工匠”选拔工作的通知》(津人社办函〔2023〕519号)要求,现东疆保税区开展推荐高技能人才参评天津市第五届“海河工匠”工作。具体通知如下:

一、选拔原则

坚持德能兼备、优中选优、公平公正原则,在我市爱岗奉献、精益求精、追求卓越的生产服务一线优秀技术技能人才中,选拔具有先进性、典型性和代表性的“海河工匠”。

二、选拔名额和资助标准

经各区推荐后,全市范围内,共选拔10名“海河工匠”,给予每人20万元的奖励资助。

三、选拔范围和条件

(一)选拔范围:面向全市战略新兴产业、支柱产业,“1+3+4”现代产业体系,选拔优秀技术技能人才。同一单位只能推荐1人。

(二)选拔条件:“海河工匠”候选人应在生产服务一线技术技能岗位从事生产、技术、研发等工作满5年,并符合下列条件之一:

1.在本行业、本职业(工种)关键技术岗位,有发明创造或重大技术革新;

2.技能水平在国内同行业领先,且得到广泛认可;

3.在行业领域内,具有一定绝技绝活、工艺传承贡献突出;

4.国家级技能大师工作室领衔人,带领工作室团队解决重大生产难题;

5.在高技能人才培养工作中贡献突出,获得国家级高技能人才荣誉。

四、申报材料

(一)推荐函和推荐表:推荐函须由申报单位出具,在推荐函中需说明推荐公示情况。推荐表作为推荐函的附件一并上报(见附件1)。

(二)《“海河工匠”申报表》(见附件2)。

(三)候选人业绩材料(1500字左右)及业绩材料简版(不超过300字)。

(四)候选人所在单位出具的有无违法违纪及失信情况说明。

(五)其他材料:职业资格或技能等级证书、发明专利、荣誉奖励、技术成果、专家推荐信等证明材料的原件及复印件。

以上材料需提交纸质版(一式三份)及电子版。申报材料应本着勤俭节约原则,不得过度装帧和修饰。申报材料统一采用A4纸黑白打印(复印),确保文字和图片清楚清晰,装订简单简洁。如果证件照以电子照片形式插入到申报表电子版文件中,照片页可彩色打印,也可黑白打印。所有申报推荐材料属于涉密范围的,须按照保密规定,经相关保密部门审核把关,进行脱密处理后再行申报,并在推荐函中注明材料已脱密、可公开。

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五、工作要求

(一)“海河工匠”优先推荐获得区级工匠称号的高技能人才。各单位要高度注重高技能人才队伍建设工作,建立本单位高技能人才培养体系,制定高技能人才奖励办法,加强高技能人才培养工作,通过层层选拔,切实将最优秀的高技能人才推选出来。

(二)鼓励各产业人才创新创业联盟内重点企业、重点产业链企业积极申报第五届“海河工匠”。

(三)申报人所在单位公示无异议后,将申报材料及相关证明材料电子版于2024年2月2日前报送至东疆人社局工作邮箱(liusx@dongjiang.gov.cn),待东疆人社局与滨海新区人社局审核合格后,申报人所在单位将推荐人选相关材料纸质版于2024年2月9日前报送至东疆人社局。

联系方式

联系人:东疆人社局 段健男

联系电话:25605046

通信地址:东疆商务中心A2座

东疆人力资源和社会保障局

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